详细介绍
中国航油集团南方置业有限公司旧白云机场老油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土地使用权人:中国航油集团南方置业有限公司
地块土壤状况调查单位: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
摘要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旧白云机场老油库地块
占地面积:51277.77m2
地理位置: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白云山西麓。
土地使用权人:中国航油集团南方置业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旧白云机场老油库地块原有油库油罐、管线等设施均已拆除,现地块原储罐及污水处理站区域租给广东景南驾校用作训练地块使用,原消防泵房区域租给白云出租汽车集团第一分公司办公使用,原油品装卸区租给物流公司作为物流中转站使用,其余区域作为电动汽车充电站及车辆停车场。
未来规划:社会停车场用地(S42),为GB36600-2018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旧白云机场老油库地块从事过危险化学品(航空煤油)储存,现拟收回土地使用权,需要开展场地环境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结果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0年5月至2020年6月期间。根据调查情况,地块此前作为航空煤油储存油库,主要使用历史分为五个阶段:农林用地初始阶段(~1965年)、一期工程储油油库阶段(1965年~1996年)、二期工程储油油库阶段(1996年~2004年)、闲置阶段(2004年~2016年)、拆除后现状(2016年~至今)。
(1)农林用地初始阶段(~1965年):调查地块在1965年前为农林用地,主要为白云山原始山林植物生长,仅地块内南侧局部约1000m2范围为农田种植;
(2)一期工程储油油库阶段(1965年~1996年):1965年~1981年作为空军部队用地,调查地块自1965年建设成以来,一直作为油库储存航空煤油,此阶段为一期工程时期,建有10个500m3的立式地上覆土罐以及其地下埋深1~2米的地下输油管道,同时建有的配套设施或建筑有消防水池、旧消防泵房、旧装卸台、油泵房以及相关办公楼等。1981年地块划归到民航局管辖,期间继续沿用油库原设施;
(3)二期工程储油油库阶段(1996年~2004年):1996年对油库进行二期改造扩容,于1996年拆除了原立式地上覆土罐及其配套管线,改造扩容期间,对地块进行开挖、回填,不征地的原则上新建有2个20000m3的立式储罐、3个各3000m3的立式储罐油罐以及其配套的地上架空管线,建有防渗和围堰等措施,二期改造完成后作为航空煤油油库使用至2004年;
(4)闲置阶段(2004年~2016年):2004年~2016年因旧白云机场搬迁,老油库停用并闲置,设施保留;2016年地块拆除了储罐区储罐及其配套管线、污水处理站、装卸台、油泵区、消防设施等设施,地块由土储单位收储;
(5)拆除后现状(2016年~至今):2016年至今,地块闲置,作为驾校训练场、快递物流中转站等。
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调查地块周边主要以居住、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为主,无大型工业污染源,周边相邻地块污染影响主要以西北侧一些小型汽车维修厂、北面的军事储备油库。地块北边围墙外为军事储备油库,与本地块历史上的油库相似,储存的油品均为航空煤油,其储罐为5000m3的地上罐,至今未发生过油品泄漏事故,未对调查地块产生其他可见的污染影响。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内重点关注区域为一期工程的油罐区与其配套输油管线沿途、旧隔油池、旧油泵房、旧消防泵房、二期改造工程后的油罐区、输油管线及其沿途、油泵房、装卸台、总变配电房、污水处理站区域、以及地块北侧临近军事油库区域。需关注的特征污染物主要为航空煤油相关的污染物,包括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2-甲基萘、萘、甲苯、苯、二甲苯、三甲苯、丁苯、丙苯、多环芳烃、以及变电房带来的其他可能污染物——多氯联苯类。
三、初步采样调查结果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46个,采样深度为5m~14m,共采集土壤样品247件。布设土壤监测背景点位3个,其中2个为表层土壤点位、1个为深层土壤点位,共采集背景土壤样品7个。
检测项目包括pH、干物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要求的45项基本项目、2-甲基萘、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1,3,5-三甲基苯)、丁苯(正丁基苯、叔丁基苯、仲丁基苯)、丙苯(正丙苯、异丙苯)、多环芳烃类(芘、芴、苊、苊烯、苯并[g,h,i]苝、荧蒽、菲、蒽)、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18项);
地块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6口,采集地下水样品6组。检测项目包括pH、浊度、重金属6项(砷、镉、镍、铅、总汞、六价铬)、乙苯、苯乙烯、特征污染物挥发性石油烃(C6-C9)、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苯、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1,2,4-三甲基苯、1,3,5-三甲基苯、仲丁基苯、叔丁基苯、正丁基苯、异丙苯、正丙苯、2-甲基萘、萘、多环芳烃类(苯并(a)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苊稀、苯并(a)芘、苯并(b)荧蒽)、多氯联苯(18项)。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本次初步调查采集的土壤背景点1S35、1S36、1S37共7个土壤样品重金属砷均超过筛选值,检出浓度范围为81.3~98.2mg/kg,检出均值为91.2mg/kg,最大超筛选值倍数为1.64倍;
(二)初步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中:1S1、1S3、1S4、1S6、1S7、1S8、1S9、1S10、1S11、1S12、1S13、1S14、1S15、1S16、1S17、1S18、1S20、1S21、1S26、1S27、1S28、1S29、2S2、2S4、2S6、2S7、2S8、2S11共28个点位合计77个土壤样品中砷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筛选值,浓度范围为61~375mg/kg,超筛选值倍数范围为1.03~6.25倍,超筛选值样品最大采样深度为8.0米;
(三)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6个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仅浊度出现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水质筛选值,其他指标均未超过相应的筛选值。
(四)老油库地块1S15点位表层土壤中镍和2S8表层土壤中石油烃(C10-C40)虽然没有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但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需要对上述点位污染范围内的土壤去向进行管控,禁止外运至第一用地区域内。
四、详细采样调查结果
详细调查采样时间为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96个,采样深度为5.0-18.0m,采集土壤样品815个(不含平行样品);布设8个土壤背景点位,土壤背景点均采集表层土壤,采集土壤背景样品8个(不含平行样品);检测项目为砷、pH、干物质。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详细采样阶段加密采样60个土壤点位328个土壤样品中的砷超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超筛样品数占采集总数比例为40.25%,超筛选值倍数范围为1.0~52.33倍,超筛选值样品最大采样深度为18m;3个表层土壤背景点样品砷超筛选值,超筛样品占采集总数比例为37.5%,超筛选值倍数范围为2.0~5.0倍。
详细调查阶段无需地下水开展调查。
五、风险评估结果
(1)地块风险评估结论
调查地块基于第二类用地方式下,土壤中单一污染物砷健康风险评估结果超出了我国设定致癌风险值可接受水平10-6或非致癌危害商值小于1的水平,对未来用地方式下使用人群存在健康隐患。
(2)土壤超过修复目标值状况
将调查地块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阶段采集的土壤样品检测数据与修复目标值比对后,整个地块规划为第二类用地的土壤受到不同程度的砷污染。单一污染物砷在地块内共有88个土壤点位采集的405个土壤样品中含量超过第二类用地修复目标值60mg/kg。上述超标点位主要分布在地块中部平台、东部平台、总变配电站区域以及南北两侧道路区域。
(3)土壤污染修复范围和土方量
老油库地块第二类用地各分层单一污染物砷总修复面积为193895.34m2,修复深度在0~8m,总修复土方量为177795.13m3。
(4)第二类用地污染土壤的风险管控范围
老油库地块第二类用地方式下,对于超过第二类用地修复目标值的土壤要进行修复,使其达到第二类用地的要求;考虑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宽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可能使部分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土壤样点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则要求对这些超过一类筛选值未超过二类筛选值的土壤去向进行风险管控。
经计算老油库地块储罐区及污水处理站污油罐区域土壤风险管控总面积为2682.04m2,最大管控深度范围为0-2.1m。因此,上述点位区域在后续的修复和建筑施工时,要做好相应的土壤去向管理措施,避免外运到第一类用地区域中。